一類是以美國“再生銀行”回收模式為代表的盈利性企業運作模式,一類是以巴西“塞普利”、德國雙元和臺灣四合一回收模式為代表的非盈利性社會組織的企業化運作模式 [1] 。這2類模式只在利益關系與分配方面存在一定差別,在分類目的、主體分工、運作方式等方面并無實質性差別,2者殊途同歸,通過整合業務鏈、交易鏈與利益鏈,借助利益驅動,發揮政府、排放者、回收公司、資源利用廠家、商品產銷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強化再生資源回收,促進垃圾分流分類和實現企業化運作的目的。
美國再生銀行模式
美國再生銀行是通過技術與商業模式創新獲得成功的典型案例,基本思路是利用物聯網技術,重整排放者、商家、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和政府之間的再生資源交易鏈與利益鏈,通過市場化經營和政府適度補貼,在排放者得到實惠、商家綁定更多的消費者、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獲得穩定的原材料來源和政府減少財政補貼的前提下,提高資源回收率,促進廢棄物分流分類,實現再生銀行(企業)的預期收益與商業運作。
巴西賽普利模式(拾荒者合作社模式)
巴西賽普利是制度創新的成功案例,賽普利通過建立拾荒者合作社,分揀市政環衛部門無償送來的干垃圾,從中回收再生資源,并將再生資源賣給登記合作的回收利用企業,達到強化資源回收和促進垃圾干濕分類的目的。
德國雙元回收模式
德國銷售包裝物雙元回收系統(DSD)是行業自治的成功典例,也是生產者采用委托方式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成功典例。德國對包裝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頒布了嚴格法規,要求產品生產者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產生和回收利用包裝廢棄物。為執行法規,德國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行業成立了多家回收企業,如回收工業和企業塑料包裝的RIGK、回收建材包裝和聚氨酯發泡塑料包裝的POR、回收銷售包裝物的DSD等企業,其中,DSD回收的銷售包裝物占包裝廢棄物的比例超大(約48%),DSD的回收成績超為顯著。
德國DSD系統是一個社會企業DSD發起和創建的銷售包裝物回收系統,其運行方式見圖2.4所示,享受政府的免稅政策。1990年底,為了履行政府日益嚴格的包裝法規義務,95家產品生產廠家、包裝物生產廠家、商業企業、運輸企業以及再生加工企業自發組建了DSD企業聯合組織并創建了德國雙元系統,其任務是對包裝廢棄物組織回收、分類、處理、循環使用。目前,已有1.6萬個公司加入,占包裝企業的90%。DSD企業成員按照規定向DSD組織支付一定費用后,就可取得“綠點”包裝回收標志的使用權。“綠點”標志表明該商品包裝的生產企業參與了“商品再循環計劃”,并為處理自己產品的廢棄包裝交了費。DSD組織則利用成員交納的費用,負責收集包裝廢棄物并進行清理、分揀及回收利用。DSD通過組織消費者將廢棄物“送”到指定排放點和收運單位到指定排放點將廢棄物“收”走并運輸到廢棄物處理企業,理順了廢棄物逆向物流。DSD的收費標準根據回收包裝物的不同類型,分別按重量、體積或面積進行計算。DSD的主要運作方式是:標有綠點的包裝物從DSD成員生產企業流出,經消費者排放后再由DSD組織認可的收運人(包括DSD成員收運單位和消費者)將其送至DSD成員回收企業進行回收利用。資金流則從生產企業流到DSD組織,再隨包裝物流向收運人和回收企業。對于政府下達的回收指標,DSD組織每年都會進行范圍的統計,將經核實后的數據報告提交給環境部門,完成了回收指標的工商企業即可按規定獲得免稅。
臺灣四合一模式
1998年臺北市出臺《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并為此成立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發揮社區、回收商、地方政府(清潔隊)和信托基金的作用,社區組建資源回收互助組織推動家庭垃圾分類、回收和預處理,回收商建立高效的回收系統,政府承擔定時、定點、定線收運,信托基金向回收體系注入資金推動社區、回收商和地方政府清潔隊嚴格執行資源回收制度。四個主體分工協作,合而為一,充分體現了全民參與及經濟激勵在資源回收過程的作用。資源回收四合一計劃的運行方式見圖2.5。從圖2.5可以看出,信托基金起到了利益驅動作用,促進與持續推動了分類、回收與利用;此外,臺北的慈善團體組織在推動社區垃圾分類中起到了發起、組織和作業等作用。。
資源回收方案不僅有效減少了垃圾清運量和提高了資源回收率,而且改變了清運垃圾的組成和特性,2002年垃圾統計資源顯示,清運垃圾中不可燃物質僅占9.6%,可燃物質占到90.4%,其中廚余類占23.3%,紙類30.0%,塑料類占20.2%,資源回收方案提高了清運垃圾的熱值,有利于提高焚燒效率和焚燒設備使用壽命。
蘇州工地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