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消完畢后,鋼管腳手架材料,如鋼管、槽鋼等應堆積平直,堆垛高度不得逾越1.2m并有隔檔辦法,垛寬不逾越2.5m。
2.外用電梯的標準節等構件,堆積不宜逾越兩層,并有相應防傾倒辦法。
3.撤消完畢后的材料場內運送,應運用專業運送車輛,人工或機械進行裝運。不得超載、超寬、超高運送。
高層建筑的施工后期,類似上述的狀況有許多,畢競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尋求獲利的大化是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底子方針。總承包單位的安全出產管理人員要完結上述所說到的作業要求,的確較為困難。不過,大家應該了解本文的起點。
首要,這是讓高層建筑后期的撤消作業更加的安全;
其次,作為安全出產管理人員本就對施作業業人員的生命安全、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單位的產業安全擔任,這也是總承包單位的安全出產管理人員進行自我保護的一種強有力的手法。